中国航协对欧盟将国际航空业纳入ETS的声明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对欧盟ETS的声明
2008年11月19日,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欧盟ETS体系(排放交易体系)之中,该法案于2009年2月2日生效,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排放交易。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十分关注欧盟ETS对于中国民航事业发展将会产生的影响,2007年9月本会曾根据会员航空公司要求致函时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加奎斯·巴洛特先生(Mr.Jacques Barrot),代表中国航空运输企业对欧盟通过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法案表达了严重关切和强烈反对立场。
由于欧盟的“航空排放交易体系”将所有抵达或离开欧盟成员国境内机场的航班均纳入欧盟ETS,把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航空公司都纳入这一机制,没有对发展中国家的航空运输业发展需要作出合理的安排,严重违背了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领域普遍遵循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欧盟采取单边性行动不仅违背了《芝加哥公约》的规定,还在全球航空节能减排行动中增加了导致全球碳排放交易对抗性的因素。
因此,针对欧盟ETS,本协会现发表声明如下:
中国航空公司高度关注民航活动对气候的影响问题,并按照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参与联合国、国际民航组织和中国政府的减排项目。但欧盟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欧盟ETS体系的做法,制度设计存在重大缺陷,条例内容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我协会再次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我协会认为解决全球航空业的大气碳排放问题,不应该以欧盟推行单边主义、实行贸易对抗和利益为先的办法,而应该由各国政府和全体行业成员采取协商的方式,寻求达成一致和共同解决的措施。如欧盟ETS不顾反对强制推行,本会将敦促本国政府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以维护中国航空运输企业在国际航空市场中的发展权益。
特此声明。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