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监管局向上海东方通航颁新修订运行规范
航空教育网 2012-01-20民航新闻
去年12月5日,上海东方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东方通航”)向中国民用航空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简称“浙江监管局”)提出补充运行合格审定正式申请,申请增加直升机进行一般商业运行和训练飞行。
去年12月5日,上海东方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东方通航”)向中国民用航空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简称“浙江监管局”)提出补充运行合格审定正式申请,申请增加直升机进行一般商业运行和训练飞行。浙江监管局按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简称“华东局”)授权成立了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小组,并接受了公司的正式申请,同时邀请安徽监管局给予协助。审定小组在经过文件审查、验证检查等审定工作程序后,完成了对上海东方通航的CCAR-91部补充运行合格审定。上海东方通航也成为辖区内第一家多类别航空器的通用航空公司。这也是浙江监管局首次对旋翼机进行运行合格审定。
1月16日,浙江监管局向上海东方通航颁发了修订后的运行规范,同时希望公司能稳定人员队伍,细化流程管理,加大保障设施投入,在实际运行中不断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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