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众集团董事长首度出面披露东星航破产细节
针对原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简称“东星航空”)创始人兰世立在狱中举报,融众资本投资集团(下称“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是“黑社会”,有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并“强行介入东星航空重组”,9月7日,谢小青首度做出回应。
据谢小青称,2007年6月,通过浦发银行武汉分行一位副行长的介绍,他认识了兰世立。由于当时东星航空遇到资金困难,兰世立主动向融众集团寻求资金支持。在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期间,融众集团曾分多次,向兰世立控制的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合计1.54亿元,而兰世立则承诺给融众集团1.5倍以上的投资回报。
谢小青分析,这些资金大部分被兰世立用于当时的东星航空。据其介绍,当时兰世立正谋求引入高盛作为战略投资者,对东星航空进行股权重组。但2008年年底的金融危机,让引入高盛投资的希望破灭,这进一步加剧了东星航空的危机。随后兰世立又曾先后赴深圳和海口,寻求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收购东星航空。应兰世立的邀请和授权,谢小青均不同程度参与这些工作。其后,也是在谢小青的引荐下,东星航空才开始了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Holding Company,简称“中航集团”)的重组谈判。
谢小青介绍,并非兰世立所说的政府强迫东星航空重组。在东星航空与中航集团谈判的过程中,双方已经接近达成协议,但兰世立后来又拒绝中航的重组,是因为有几点目的没有达到。包括武汉市政府批准给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800亩航空用地,兰世立希望获得其中的300亩土地,并且当即就要把土地拿到手等。以及不满意中航集团开出的飞行员转让定价,当时东星航空的飞行员都是花高价挖来的,而且飞行员薪酬也是行业里面最高的,而中航集团愿意支付的飞行员转让费,要低于东星航空的期望值。
谢小青同时指出,中航集团对东星航空的重组,并非兰世立所说的只给“一块钱”,那只是转让合同法律文本的表述,也不是1.4亿元收购东星航空,收购过程中,中航集团还需要帮东星航空承担7亿多元债务。
2009年3月,兰世立在签约前夜拒绝与中航集团进行,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随后宣布东星航空停飞。2009年8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东星航空破产清算。2010年4月,兰世立被武汉市中院以逃避追缴欠税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能联系到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世立侄女兰剑敏。
资料显示,融众集团创立于2001年1月,是一家总部设在武汉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旗下有21家子公司,业务涉及融资担保、典当等领域,其大股东为香港上市公司金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72.HK)。
有接近融众集团的人士称,融众集团有意在近期启动回归国内A股上市的工作,这也是一贯低调的谢小青,选择在此时公开回应兰世立举报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