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场刑警连续破获两起旅客财物被盗案件
民航资源网2011年3月10日消息:3月1日和3月5日,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简称“天津机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相继破获2起旅客财物被盗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及时为旅客挽回经济损失1万8千余元。
2011年3月1日,旅客杨某向刑侦支队报案称,他于2011年2月23日乘坐GS7580航班从大连飞来天津,到达天津机场后,发现自己托运的一件行李丢失。刑侦支队根据监控录像中嫌疑人的特征和案发时行李提取大厅的人员情况进行了细致排查。最终确认,监控录像中出现的2名男子分别是乘坐MF8140航班抵津的旅客王某某和崔某某,其中王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2011年3月3日下午,刑侦支队依法传唤王某某,并对其住处进行了搜查,当场起获被盗行李箱。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3月5日11时许,刑侦支队根据情报获悉,当日从上海飞来天津的HU7206次航班上可能发生盗窃案。为此,刑侦支队派员于3月5日12时50分赶到机场205号停机位,在机组人员的配合下,迅速登机进入HU7206航班客舱,依法对一名重点嫌疑人员进行盘查,并当场从其上衣内侧口袋中发现一捆人民币现金。随后,刑侦支队要求该航班全体旅客认真核对随身财物。直到此时,坐在20D位置的旅客龚某某才“惊奇”地发现,自己背包内的1万元人民币现金不见了。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肖某对其在飞机上盗窃旅客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肖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在此,机场公安机关提示旅客,在乘坐民航班机出行时,一要提高防范意识,在办理乘机手续、接受安全检查以及交运、提取行李等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随身财物。二是不要在托运行李中夹带贵重物品和现金财物,托运行李的包装不要过于精致,引人注目。三是在乘坐飞机的过程中,要照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尽量不要脱离自己的视线,对他人频繁起身开启不同行李舱取拿行李物品的反常现象要保持警惕,必要时应当通报给机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