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航企希望将乘客保护新规推迟至2012年执行
美国航空业要求美国政府将一项乘客保护新规推迟6个月执行。乘客保护条例对行李托运费以及机票超售的赔偿问题等作出了新规定,并得到消费者的支持。
目前有3个航空公司协会以需要时间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升级计算机系统为由,要求美国运输部将这项新规推迟至2012年执行。
4月份美国运输部公布了一项覆盖广泛的乘客保护新规。与之前的条例相比,新条例有以下3个方面的不同:
1、新规加大了对乘客由于航空公司机票超售而无法按计划飞行的补偿力度;
2、对于航空公司将乘客行李丢失的情况,除向乘客作出合理赔偿外,新条例附加一条,航空公司须返还乘客行李托运费;
3、新规要求航空公司公布机票票价时,必须将各种税费包括在内(票价透明)。
上述新规的第3点原定2011年10月24日实施,其他新规定则计划在2011年8月23日开始执行。但是航空公司协会于上周提出请求,要求将乘客保护新规推迟180天执行。
此外,他们还要求美国运输部对新条例的某些规定作进一步地阐释。比如,新规要求航空公司将行李费用以电子邮件或者超链接的方式通知或提供给乘客,而不是电子客票。
推迟乘客保护新规执行这一请求是由美国航空运输协会(AirTransport Association of America)、美国支线航空协会(Regional Airline Association)以及美国航空运营人协会(Air Carrier Association of America)3家协会共同提出的。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是代表美国大型航空公司利益的团体;美国支线航空协会,则是美国小型航空公司组成的团体。
这3家航空公司协会表示,航空公司都在准备对自身的系统进行调整以适应新条例。但是他们很快意识到,原定的新条例执行期限过于匆忙,航空公司来不及做充足准备。
《美航企希望将乘客保护新规推迟至2012年执行》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