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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特殊旅客限制数量,你知道吗?

2014-11-06民航新闻
1.、婴儿 出生14天到2岁以下的婴儿,必须要有陪护人抱着,或使用婴儿安全带,不可以坐在出口位置,一排也只可以安排一名婴儿,每个航班婴儿的总数量,自然也就不可以超过

 1.、婴儿

 

出生14天到2岁以下的婴儿,必须要有陪护人抱着,或使用婴儿安全带,不可以坐在出口位置,一排也只可以安排一名婴儿,每个航班婴儿的总数量,自然也就不可以超过飞机的总排数。

2.、2-5岁儿童

 

 

2岁以上5岁以下的儿童,至少要有一位同舱位的18岁以上的旅客陪护,也不允许坐在出口座位,他们的数量没有要求。

3.、无人陪伴儿童/少年

 

 

“无成人陪伴儿童”,简称“无陪儿童或UM-Unaccompanied children”,即5周岁以上,12周岁以下的孩子。他们乘机,需要提出申请,并且只有在不换飞机的前提下南航才承运。同时,南航只接受经济舱的无陪儿童,头等、公务不接受无陪儿童。没有工作人员陪同,他们不可以独自上下飞机。各机型对无陪儿童的数量限制有所不同,A380≤10;B777A≤8;B757/B737S/B320S≤5;E190≤3;E145≤1;其余机型≤6。如果飞机上还有其他病残旅客,原则上无陪儿童的数量应减半。

如果年龄在12周岁至16周岁之间,没有成人陪伴,则称为“无成人陪伴少年”,运输条件和限制和上述“UM”是一样的。

4、老年旅客

 

 

特殊老年旅客,是指年龄超过65周岁,需要一定的特殊照顾或服务,但不需要借助轮椅或担架的旅客,与无陪儿童合并计数,满足各机型的无陪儿童数量限制。

5.病残旅客

 

 

盲人旅客(代码BLND);聋哑旅客(代码DEAF);严重疾病旅客(代码MEDA);可自行上下飞机且能走到座位上的轮椅旅客(代码WCHR);不能上下飞机,但可自行走到座位上的轮椅旅客(代码WCHS);不能自己行动的轮椅旅客(代码WCHC),统称为病残旅客。如果没有陪伴人员,他们的限制数量为:飞机座位数为51-100时,病残旅客≤2人,以后每增加100个座位,病残旅客增加不超过2名,但最多只能运送8人。如果病残旅客超过8人,就必须按1:1增加陪伴人员,但总数亦不能超过上述规定的一倍。

6、担架旅客

 

 

担架旅客,原则上每个航班只收一名,至少要有一名医护人员或家属陪同;同时,如果航班上接受了担架旅客,则不再接受其他病残旅客。

7、残疾人团体

 

 

运送残疾人团体时,按5:1的比例增加陪伴人数,按10:1增加客舱乘务员人数(最多不可以超过公司核定的该机型最高乘务员定员数),可以增加残疾人的乘机数量。

8、公司原则上不承运精神病人

经公司及医生认可,可以承运时,每个航班不可以超过3名,同时必须要有3倍于病人数量,且能控制病人的人员陪同;该航班必须配备2名安全员。如果是遣返精神病人出入境,航程超过8小时的,必须安排3名安全员,在满足南航以上承运要求外,外事、医疗和需遣返国领事馆也必须各派一名工作人员同行。

9、承运犯罪嫌疑人

 

 

承运的条件为:a.三倍于犯罪嫌疑人的警力;b. 犯罪嫌疑人总数不得超过3名;c.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暴力及恐怖犯罪,否则,公司不予承运。

对于特殊旅客的限制,你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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