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安保条例:飞机上斗殴情节严重可追刑责
人民网北京9月12日电(记者 杨孟辰)瑞士航空飞机上两名中国男子打架事件过去仅一周,9月7日,又有我国乘客在四川航空从塞班飞往上海的航班上打架事件被曝出。日前,四川航空已作出回应:闹事的两名男子下飞机后已经移交上海飞机场警方,而由于空保人员控制住了航班上的局势并未致使航班返航。近一段时间,在网络上对于维护航空安全、声讨低素质乘客、严肃处理飞机上闹事者等讨论声从未间断,公众对于在飞机上打架斗殴一类事件的厌恶与杜绝之心,可见一斑。
飞机上打架斗殴是否危害航空安全?
一位四川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像这种在飞机上打架的行为可引起两大危险:一是,飞行途中,大量旅客移动会影响飞机平衡,这个后果可能比较严重,二是,打架斗殴本身就很危险,除了当事人可能受伤外,也有可能伤害到其他乘客。
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认为乘客在高速飞行的飞机上打架斗殴对航空安全存在一定的危害,原因有两点:
一在飞机上打架斗殴的人情绪与行为属于失控状态,由于飞机上的活动空间狭小,打架斗殴人员为发泄私愤很可能会破坏或挪动机上的安全设施,危害飞行安全;
二飞机在起飞前都经过货仓装仓位置、配油等调整飞机平衡,在飞机起飞降落时一定会告知乘客坐在座椅上系好安全带,因为飞机在进入平流层飞行之前如果机上的配重出现失调,那么将严重影响飞行安全,即使在飞机进入平流层后如果机上出现了“群殴”的现象,仍会直接影响飞机平衡,情况严重也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飞机上乘务员是否有权处理治安事件?
据了解,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机长、航空安全员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长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在航空器飞行中,对劫持、破坏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
据张起淮介绍,航空飞机上一般都会配有1——2名空保人员,他们的座位通常在经济舱第一排紧挨通道的位置,他们的职责主要是反劫机、反恐怖,保障没有乘客进入飞机驾驶舱威胁飞行安全。可见维持客舱秩序,处理机上治安事件是飞机上乘务人员的职责。
谁有权决定飞机是否返航?
9月2日晚,由于两名中国乘客发生斗殴,由苏黎世飞往北京的瑞士航空LX196航行数小时后被迫返航,瑞航表示“事情并未达到启动紧急程序或者飞往备降机场的程度”。本月7日四川航空上发生的打架事件发生后航班并未返航,在飞机飞行过程中谁对是否返航有决定权?什么是影响决定的重要因素?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长在执行职务时,在航空器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对航空器的处置作最后决定。也就是说,机长可以根据对机上情况的判断决定是否有必要返航。
据张起淮介绍,飞机上机长有权决定飞机是否返航,飞机返航的决定需要基于对是否飞行安全和是否危害经济损失和乘客的损失考虑。
在飞机上打架斗殴后果如何?国际航班上的案件归谁管辖?
对于瑞士航空飞机上的斗殴事件苏黎世警方透露,目前斗殴双方均被释放,其中一人需在90天内交上罚款。在四川航空国际航班上斗殴的乘客下飞机后已被移交上海飞机场警方。对在飞机上斗殴的乘客应该怎样处理?国际航班上的案件管辖权归属哪个国家呢?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上明令禁止在航空器内打架、酗酒、寻衅滋事,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据张起淮介绍,如果违反了条例规定应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五天以下刑事拘留200元以下罚金,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情节严重者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造成后果严重的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起淮告诉记者,航空器的所属国或航空公司的运营所在的国家拥有航空器上安全事故的管辖权。也就是说在那个国家的航空飞机上出现治安问题或刑事案件就应按照该国家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