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机场公安移交公安厅 332名民警转为公务员
图:12月7日下午,机场公安机构举行移交签约仪式,广东省机场公安告别民航公安序列,成为新开设的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的一员。摄影:曾强、龚名扬
广东332名机场民警正式列入公务员编制序列。昨(7)日,广东省公安厅举行机场公安机构移交暨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挂牌仪式。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和广东省机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吕业升出席移交暨挂牌仪式。广东省机场集团将所属广州、汕头、湛江、梅县机场公安机构正式移交省公安厅管理,标志着广东民航机场公安体制改革圆满完成。
此次机场公安机构移交工作具体为: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公安局的基础上,整合汕头、湛江、梅县机场公安机构,组建成立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作为省公安厅的直属行政机构,列入省公安厅编制序列。
据了解,移交后,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公安局)内设:政治处、警务指挥处、警务保障处、警卫处、治安消防支队、刑事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及巡警特警支队等机构,并设六个派出机构:白云机场航站区派出所、白云机场南区派出所、白云机场北区派出所、汕头机场分局、湛江机场分局及梅县机场分局。移交给省公安厅后,机场公安局将在创新治安管理、打击犯罪、情报搜集、反恐防爆、应急处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梁伟发指出,机场公安机关自1981年组建以来,在广东省机场集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维护机场空地安全为目标,扎实开展打击犯罪、管理服务、反恐处突、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广东省机场的持续安全运行。特别是在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和深圳大运安保工作中,机场公安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与全省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了广东机场的安全、畅顺。
梁伟发强调,机场公安移交省公安厅管理,虽然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变了,但机场公安的职责和任务没有变,特别是要确保机场安全这一中心工作任务没有变。
时事解读
机场公安移交迈出转制首步
自2002年启动的民航体制改革,加强了安全管理、市场管理、宏观调控、空中交通管理及对外关系职能,并调整了内设机构和人员。改革的目的在于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民航管理体制,形成行业内多元主体、互不隶属、相互依存、依法调整相互关系的新体制。为了实现与机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步配套,各地机场公安机关也陆续开始转制。
最早启动转制的是湖南。而从全国情况来看,在改革启动的最初几年,移交工作进展缓慢,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近几年加快了步子。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的做法也有不同,记者查阅到的资料显示,有的将省内所有机场公安机构“打包”,组建机场公安局,归属省公安厅领导;有的则归属机场公安机构所在地的市公安局;还有的实行“省属市管”。改革做法不一,导致各地机场公安原有的空防安全业务沟通协调渠道被打破,领导层级过多,管理分散,影响统一协作和快速反应能力。
根据《南方日报》记者查阅到的资料,在2007年,广东省编办曾就“民航机场公安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下发过文件,下放白云、汕头、梅县、湛江等四个机场所属的公安机构分别移交广州、汕头、梅州、湛江管理,列入当地公安机关序列。不过,从后来的实际情况来看,这项改革并没有真正推行。
“民航安全无小事”。对于此次机场公安机构的转制,业内人士表示,此举顺应了民航体制改革的大势,理顺了民航公安管理体制后,将进一步发挥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执法行为,尤其在各业务对口单位的情报业务交流合作方面,将有利于警务工作的高效展开。
不过,该人士同时指出,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的成立只是迈出转制的第一步,体制的完全衔接和理顺尚需时日。在转制过程中,广东应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或教训,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明确的、更有实操指导意义的细则,推动移交工作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