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两航班接到威胁电话 疑精神病患者所为
昨晚(10月09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CA4111、CA1578两航班起飞前在地面接到不明电话,对航班进行威胁。国航发布公告称,正按民航安全管理规定对该航班进行严格检查,未发现异常。这是继8月29日北京飞往纽约的CA981航班受到威胁信息后,国航第二次发布特别公告。而就在前天,南航的CZ680也收到了恐怖信息。
据了解,CA4111航班,从拉萨经成都到北京,计划是16点起飞。CA1578航班,从南昌飞北京,计划18点05分起飞。起飞前,两航班在地面接到不明电话,对航班进行威胁。国航按民航安全管理规定对该航班进行了严格检查。有CA4111航班的旅客称,晚上7点多,乘客又都下机重检,脱鞋检查,托运行李也要开箱。
昨晚20点左右,国航官方发布消息称国航CA4111航班经严格检查未发现异常,旅客已开始登机,很快即可起飞。随后,国航CA1578也未发现异常,旅客安全登机。结果,CA4111航班,实际起飞时间是昨晚20点21分。CA1578航班实际起飞时间为21点09分。
据知情者称,这两起虚假恐怖信息的制造者是一位精神不正常的病人,但截至发稿时,此说法并未得到官方回应。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法部主任唐红新律师表示,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造谣者最高可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唐律师介绍,我国刑法《刑法》第291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据唐律师了解,此前广西曾发生过一起在校学生在网上散布其要在北海机场搞爆炸的虚假信息而被批评教育的案例。北京法院也审理过多起编造在超市、百货商场、大学校园等制造爆炸等虚假信息的案例,多名被告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唐律师认为,对于编造或故意散布威胁民航安全的恐怖信息,应该比编造散布威胁超市、商场等恐怖信息的处理更加严厉,因为飞机作为飞行在天空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一旦接到恐怖信息出于飞机安全考虑肯定是宁可信其有绝不信其无,必然导致飞机返航甚至迫降,给飞行安全造成威胁,所以编造散布恐怖信息造成飞机迫降或者返航,就构成了刑法中的“严重后果”,恐怖信息的编造和故意传播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