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大企业治理构架》
中国航空报消息(记者 徐一新) 5月27日,中航工业党组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等编著的《大企业治理构架》(以下简称:《构架》)一书。中航工业党组书记、董事长林左鸣主持学习,中航工业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谭瑞松,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顾惠忠、徐占斌、耿汝光、高建设、李方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卫福,部分集团总部部长以上领导以及直属单位专职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参加学习。中航工业特级专务兼股东事务部部长魏晓龙就《构架》一书谈了个人的学习体会。
《构架》一书以国际化视野比较了当今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和董事会运作的模式,并根据我国30多家央企成功试点董事会制度的实践,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运作的方式。
魏晓龙在学习会上分享了他对该书的四点体会。首先,股权模式对公司治理模式影响深刻。他认为要吸纳更多愿意融入航空产业链的资本,最终培养出一片有利于公司治理机制生根发芽的土壤。其次,以继往开来的精神推进公司治理改革。他指出,中航工业在过去几年中走过的道路和《构架》一书在很多方面如出一辙,这在坚定集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决心的同时,也激发了大家思考如何建设具有航空工业特色的大企业治理架构。再次,中航工业自2008年重组以来,在直属单位层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本符合国资委开展董
事会试点工作的思路,但工作方法与许多试点央企相仿,面临持续改善的问题,因此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最后,具有积极、开放、合作的董事会文化将会带来更为杰出的企业表现,要形成优秀的企业治理文化。
林左鸣充分肯定了魏晓龙对《构架》一书的研究总结。他指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实践探索的过程实属不易,目前国企走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之路很容易教条式地向西方国家对标看齐,没有走出中国特色的探索改革道路,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出现问题。另外,由于长期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很多企业在行权时往往不能规范运作。面对纷繁易变的市场,许多重大决策不能按部就班进行,需要临时决断,这就需要正确发挥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他强调,国有企业除了承担经营工作外,还要承担社会责任,是一支体现党的意志的政治团队,需要党组织和经营管理层集体作决策。林左鸣希望各企业管理层认真学习《构架》一书,提出既符合改革发展方向,又符合企业特点的方案,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推动中航工业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