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教育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航空教育 > 航空业界

航空业界

中国航企抱团应对欧盟强征“航空碳税”

hkxyedu 2012-02-08 17:06:25航空业界
CUBN记者 毕淑娟 北京报道
在不久前结束的德班气候大会上,欧盟气候谈判代表重申,欧盟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对进入欧盟空域的国际航空公司征收碳排放税,并声称这个决定是“不可更改的”。
据此,中国航

CUBN记者 毕淑娟 北京报道


在不久前结束的德班气候大会上,欧盟气候谈判代表重申,欧盟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对进入欧盟空域的国际航空公司征收碳排放税,并声称这个决定是“不可更改的”。


据此,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航协”)秘书长魏振中预计,2012年中国航空公司将因为欧盟的航空碳税而增加8亿元人民币的成本,到2020年时则将增至30亿元人民币,9年累计支出约176亿元人民币,这对中国航空企业将造成相当大的影响。


为此,中航协和中国四大航空公司坚决反对欧盟的这种霸道行为,已准备联合向欧洲法院起诉欧盟。如果欧盟最终坚持征收碳排放税,那么中国将会有相应的反制措施出台。


多国反对欧盟强征“航空碳税”


欧盟这项法案一经宣布即遭到欧盟以外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对。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巴西、南非、日本等国都表示强烈反对,但欧盟却并未因此而改变态度。


2011年9月27日,中俄两国政府对外发布了反对欧盟将航空纳入ETS(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共同声明。随后,在印度新德里,中国与美、俄、印度、巴西、南非、日本等26国共同签署了有关反对ETS的联合宣言。泰国国际航空公司总裁阿玛拉南甚至声称,欧盟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一项“愚蠢的政策”.


此后,代表美国航空业的“美洲空运协会”将欧委会诉诸欧洲法院,认为其征收“航空碳税”具有歧视性,违反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多项条款。然而,欧洲法院2011年10月21日作出裁定,宣布欧盟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征收国际航空碳排放税政策并未违反相关国际法,从而驳回美国航空运输协会就此提出的诉讼。美国运输部在欧洲法院宣布裁决后,立即发表公报指出,美国有多种可能采取反制措施。


对此,中航协副秘书长柴海波表示:“我们已经知道裁决结果,我们重申此前的立场。目前我们正在做相应的准备,将代表国内航空公司在欧洲法院起诉欧盟。如果欧盟最终坚持实施EU-ETS,那么中方将会有相应的反制措施出台。”


中国航企抱团应对


面对即将开征的欧盟“航空碳税”,中国航企将如何化解这笔巨额开支?


据悉,在此之前中航协就已多次与欧盟谈判。2011年8月1日,中航协还在中国主办了有四大洲21家航空公司和相关组织参加的“应对欧盟ETS研讨会”,通过发表共同声明给欧盟施压。由于美国航空公司、美国大陆航空公司、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已就此对欧盟正式起诉,其模式是“美航协+航空公司”.因此,中航协受到启发,最快将于年底前以“中航协+航空公司”的模式向欧盟发起国际诉讼。


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无论是反制还是正在进行的中国四大航企联合诉讼欧盟单边征收“航空碳税”的行为,最终的结果可能都不会过于乐观。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认为:“徘徊在世界贸易组织、气候谈判国际规则范畴外的欧盟单边征收碳税行为,处于有原则而无规则的模糊领域,中国很难讨回应得的利益。”


然而,尽管如此,魏振中依然强调,中国航企绝不能因为可预见的结果不理想就放弃诉讼,“诉讼期间,欧盟不能对起诉的中国航企征收碳税,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国航企赢得了缓冲期。”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黎雪荣则认为:“从航空业长远发展来看,航空公司有必要加入ETS,只是以目前国内航空业的碳排放现状来看,现在加入ETS并不合适,这对于我国航企而言冲击力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强征“航空碳税”带来的震动是,中国航企必须尽快在节能减排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必须尽快建立一个有效的碳交易市场,这将有助于中国航企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