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监管局组织召开辖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会
民航资源网2011年8月29日消息:8月25日,辽宁监管局组织召开辖区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研讨会,进一步学习贯彻《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东北民航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和《辽宁民航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邢东江副局长、现场值班室及航安办人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及负责安全信息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辽宁监管局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今年以来,辖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截至目前收到不安全事件报告72起(包括通过航空安全信息网抄送辽宁监管局的报告)。其中鸟击13起,天气意外6起,陆空通信中断3起,机组3起,空管设备故障1起,地面保障3起,航空器机械故障10起,轮胎扎伤13起,其他20起。虽然没有发生人为原因事故征候以上问题,但在安全信息报告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不安全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违反规章要求。二是有些不安全事件信息报送渠道不准确,不能满足局方要求。三是不安全事件信息填报不够规范。四是日常安全信息报送有待加强。
会上,辽宁监管局进一步宣贯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介绍了《东北民航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重点讲解了《辽宁民航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演示了通过航空安全信息网规范填报不安全事件信息的流程。
会上,与会人员就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研讨。邢东江副局长也畅谈了自己的工作体会。他结合以往发生的案例,深刻阐述了做好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可以防范违章的风险。《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对强制报告信息的规定和要求非常具体,对违反规定的处罚也非常明确,辽宁监管局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保证辖区单位在执行规章时操作性更强,程序更严密,防止发生违章问题。二是可以预防后续应急处置方面的风险。比如6月8日发生的飞机脱落轮胎传动键事件,辽宁监管局按规定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航空公司和运行机场,提前做好了发生更为严重不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三是可以预防不能及时查明事件原因的责任风险。比如前几年民航局通报的在内蒙机场连续发生落错跑道的事件,就是没能及时查明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没有做到信息共享。
最后,邢副局长对进一步做好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安全信息报告。安全信息,特别是与不安全事件相关的信息是研究事故原因、发现安全隐患和制定安全措施的依据,是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资源。要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严格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东北民航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及《辽宁民航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填报不安全事件。要加强规章意识、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人,设置专人负责安全信息上报,要增强安全信息的报送质量,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内容详实。二是要加强安全信息收集。安全信息的收集量和准确度直接关系到对风险源辨识的精确程度。安全信息收集量越充足、信息细节越准确,通过分析所得到事件规律性或趋势性越明显,所能提出的风险缓解措施和安全工作建议就越有针对性,对特定风险的缓解程度就越高。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安全信息流通渠道,大量收集实际运行中多方面的反馈信息;要不断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信息传递意识,让职工认识到高质量的数据是安全管理的生命线,尽可能做到迅速、准确、详尽地传递安全信息,建立可靠的安全信息数据库。三是要加强安全信息分析。安全信息分析是控制风险、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做好安全信息的分析,有利于找出航空安全的趋势和规律。要科学梳理安全信息,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安全信息的深度分析和充分利用,及时找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降低人为因素不安全事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根据安全信息分析,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准确把握当前本单位的阶段性运输生产特点及其带来的安全风险,准确把握安全趋势和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牢牢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