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法院判决 原海南机场董事长出境受限
航空教育网 2011-06-02民航新闻
“对不起,先生,您已被限制出境了,请理解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边检人员边说着边调出其限制出境信息后,把开始弄的云里雾里的一公司老总李某才缓过神来,知道了是怎么回事的他,此时就像霜打的茄子
“对不起,先生,您已被限制出境了,请理解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边检人员边说着边调出其限制出境信息后,把开始弄的云里雾里的一公司老总李某才缓过神来,知道了是怎么回事的他,此时就像霜打的茄子,无奈地取消了香港行程,只好忍气吞声地打道回府。这是近日在反规避执行活动中,发生在珠海拱北口岸一公司老总被限制出境的一个尴尬场面。
该案是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与原海南凤凰机场总公司、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07年3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临澧县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标的1200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临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先后多次到海口、澳门执行,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的上述两公司既无经营场所,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仅有原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32%的股权,其股权在未通知临澧县人民法院的情况下由原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私下给转让给了海口某医药公司,逃避法院的执行,拒不履行义务,也无还款计划,法院干警很难联系和找到李某,而且李某持有香港护照。为促该案执行,临澧法院于2010年7月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办理对原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限制出境的边控手续,身为公司董事长的李某做梦都没想到这次在出境时给卡了壳。
(作者单位: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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