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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积分换机票年底遇难题 三大航均有限制

航空教育网 2011-12-27民航新闻
  年底到了,积分兑换的高峰期如约而至。  对于一些“空中飞人”来说,在这个时候将积攒一年的会员里程积分兑换成免费机票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然而有人在兑换的过程中却碰到了棘手的难题。  读者黄

  年底到了,积分兑换的高峰期如约而至。

  对于一些“空中飞人”来说,在这个时候将积攒一年的会员里程积分兑换成免费机票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然而有人在兑换的过程中却碰到了棘手的难题。

  读者黄先生就遇上了一件尴尬事,因在欧洲上学的孩子没有在预先登记的受让人名单中,想要为其兑换的机票得在60天后才生效,一方面眼看孩子开学在即,另一方面积分即将清零白白浪费。黄先生无奈了。

消费者:

增加或更改受让人,需等60天

  黄先生曾在两年前注册成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知音卡的会员。当他最近想为在欧洲上学的小孩兑换一张免费机票时,却碰了一鼻子灰。“去办理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受让人名单必须提前登记,如果没有登记要60天以后才能生效。而我的孩子没有在我的受让人名单中,所以要在60天以后才能兑换,可那个时候孩子都已经开学了,拿到机票又有什么用呢?”

  据记者了解,原来游客在办理会员卡时,国航会让游客填写一份受让人信息。第一次填写的信息可以立即生效,但第二次填写的信息需要在60天之后生效。而王先生之前提供的受让人名单,并没有孩子的信息,因此按照要求,增加或更改姓名,只能等上60天。

  “这个积分是我之前积攒下来的,为什么要限制60天呢,我之前入会时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个规定,这算不算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航空公司

三大航空公司均有受让人限制

  记者致电国航知音卡客服了解到,目前国航积分兑换里程的规定的确如黄先生所说,需要60天之后才能生效。“这条规定是避免其他人用消费者的里程数兑换,很多国际上大的航空公司都是60天的制度规定。”国航的工作人员解释。

  在国航的官网上,也可看到这条规定:“会员账户中的里程除自己使用外,在兑换航空奖励时仅能转让给会员提前指定的、在受让人名单中状态为可以兑奖的人使用”,并且“每名会员最多可设置8名兑奖受让人”。

  据了解,从2010年1月1日起,国航改变了以往的积分兑换里程的兑换方法,将之前的“持卡人可以给任何人兑换机票”变成了“提前指定目标兑换人,并且指定兑换人需要把其身份信息通过国航官方网站申报到个人账户内,而且最多不能超过8人,其他人将不允许兑换。”

  除了国航之外,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也都存在这方面的规定。东航从2010年4月1日起实行受让人制度,受让人不超过10人,同样是在60个工作日之后生效,东航万里行会员卡的客服说,“首次添加的受让人名额是10个,第一次添加是立即生效的,并立刻可以兑换。如果是下次兑换,便是60天生效。”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则在2010年12月24日起开始“实行人限制”。不同的是,受让人信息更改时间是30天。

  记者又采访了国外一些著名的航空公司,但发现并没有这样的条例。“只要游客的里程数达到规定,可以转给任何他们想要转给的人,这方面是没有限制的。”阿联酋航空公司(Emirates Airlines)北京公关代表的负责人表示。

  另外,英国航空公司(British Airways PLC)、新加坡航空公司(Singapore Airlines Ltd.)、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 Inc.)的负责人表示,会员在兑换机票时没有“受让人限制”的规定。另外,除了国航、南航、东航这三大航空公司之外,目前国内其他小航空公司也没有出台这样的规定。

法律专家:

单方面变更条款需征求会员同意

  航空公司未经旅客同意就擅自更改规定,对受让人进行限制,这个行为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

  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对于限制受让人信息是为了保护旅客的信息不被他人盗用,但按照要求,受让人最多不能超过8人,需提前并一次性提交8位受让人信息。事实上,旅客往往在第一次填写受让人信息时,一般无法一次就确定8个名额,即便能够确定名额,也可能有其他亲友需要兑换的情况,这样就大大限制了消费者对积分的使用。

  记者在国航申请新知音卡会员的入会手册上,还看到这样一条规定:国航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国航知音”常旅客计划的任何规定或终止本常旅客计划,即使计划的修改或终止会影响会员累积里程或兑换奖励的权利,且不承担事先通知的义务。

  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记者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专家。

  “积分属于商家在销售商品时给予消费者的优惠或赠与,属于两者就买卖而达成的约定,航空公司擅自修改条例,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文。”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的王钦律师说,“航空公司在单方变更条款时需要征求会员的同意,经会员商量后才可以。如果会员不同意,航空公司不能擅自变更条例。”

  眼下进入了会员里程兑换的高峰,悠游罗列了几位过来人的提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有关日期:

  国航知音卡会员王先生:日期的限制最要命!禁止兑换的日期包含了一般人出行的高峰,像春节期间,十一期间,都是完全禁止兑换的。

  2、有关航班:

  国航知音卡会员徐小姐:每趟航班可供兑换的机票非常有限,如春节飞往热点城市的航班,可供兑换的机票,每趟航班一般在5张以下,大多只有一两张。

  3、有关退票:

  国航知音卡会员方先生:航空公司是不可以退票的,退票相当于就废掉了,积分也废掉了。国航规定,用积分兑换的机票,如果因为乘客自己的原因退票,只能退乘客用现金缴纳的税费,而不能退积分。

  4、有关里程:

  东航万里行会员吴小姐:在兑换机票的细则上,这两年东航作了较大的调整,上海至港澳台的地区航线,从前满26000公里即可兑换上海-香港经济舱往返机票,可如今需要380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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