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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局2010年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航空教育网 2011-09-05民航新闻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局2010年度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2010年度部门决算反映所属152个各级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所属监管局、空管、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局2010年度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2010年度部门决算反映所属152个各级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所属监管局、空管、院校、科研单位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本级等单位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类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总计1486430.66万元

  (一)本年收入合计1275045.5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321900.23万元:系各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

  2.事业收入859622.31万元:系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空管单位国内外飞机空管服务收入、飞行校验收入、飞行学院有偿培训及飞行改装培训收入、院校教学收入、科研收入、技术收入和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325.79万元:系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85197.25万元:系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项目资金收入、资产出租收入、清产核资后核准盘盈的资产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171301.98万元: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0083.10万元:系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二、支出总计1486430.66万元

  (一)本年支出合计1231091.6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71.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档案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建设改造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外交(类)2504.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国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租房等支出,以我国政府或中国民用航空局名义向国际组织缴纳会费、认捐支出,开展国际航空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3.国防(类)14.5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战备专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25789.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所属公安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公安业务费、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反恐怖和警犬繁育及训养等项目支出。

  5.教育(类)208935.9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民航大学、飞行学院等五所院校的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类)12986.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所属科学技术研究院和第二研究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民航政策、安全保障、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研究的项目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9901.6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中国民航报社和中国民航出版社用自身事业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和发行、出版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554.0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工作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类)60460.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所属民航总医院、民航上海医院、民航西安医院和首都机场医院等行业医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医疗用房改造和医疗设备购置更新等项目支出。

  10.环境保护(类)25000.00万元:主要用于航空公司和机场节能减排项目的资金补贴支出。

  11.交通运输(类)810068.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航空安全保障和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类)9262.77万元:主要用于西部地区机场、空管单位、院校和医院等单位“5·12” 汶川地震之后恢复重建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5644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176171.94万元: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主要是当年或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79167.10万元:主要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以及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局201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中国民用航空局2010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拨款支出25.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档案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外交(类)财政拨款支出2504.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国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租房等支出,以我国政府或中国民用航空局名义向国际组织缴纳会费、认捐支出,开展国际航空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三、国防(类)财政拨款支出14.5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战备专项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财政拨款支出24091.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所属公安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公安业务费、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反恐怖和警犬繁育及训养等项目支出。

  五、教育(类)财政拨款支出67921.1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民航大学、飞行学院等五所院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校区和教学设施改造、建设,发放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项目支出。

  六、科学技术(类)财政拨款支出4080.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所属科学技术研究院和第二研究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民航政策、安全保障、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研究的项目支出。例如:民用飞机适航审定技术研究、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信息平台扩建、实验室专用设备购置及升级、红外热播无损检测在民航维修中的技术能力建设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拨款支出5561.2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工作经费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财政拨款支出1200.00万元:主要用于民航总医院购置医疗设备支出。

  九、环境保护(类)财政拨款支出25000.00万元:主要用于航空公司和机场节能减排项目的资金补贴支出。

  十、交通运输(类)财政拨款支出133333.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所属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航空安全保障和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例如:机场、空管等基础设施建设,航空安全、航空市场和机场运行监管,飞行标准检查,试飞员培训,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等。

  十一、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9262.77万元:主要用于西部地区机场、空管单位、院校和医院等单位 “5·12” 汶川地震之后的恢复重建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945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

  中国民用航空局201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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