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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机场加强机场净空保护措施 保飞行安全

航空教育网 2011-06-27 00:00:00航空业界
  民航资源网2011年6月27日消息:为明确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范围受到严格保护,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榆林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榆阳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

  民航资源网2011年6月27日消息:为明确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范围受到严格保护,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榆林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榆阳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告》榆政发〔2011〕26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6月26日,榆林机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机场公安分局、场务队,对机场周边两个乡镇开展了净空环境保护走访活动,发放张贴宣传通告50张,散发净空保护宣传册十余册,同时对机场临近居民机场净空保护相关安全知识进行了宣讲。

  当日,榆林机场联系市媒体单位榆林晚报、榆林新闻网、榆林周刊对通告进行了宣传告知。在市区显著通告栏张贴20余份政府关于对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进一步加大了榆林机场净空保护范围的宣传力度,对日后机场净空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确保机场飞行安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跑道两端20公里,跑道两侧10公里)内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限制高度。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必须经机场净空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原有的超高建(构)筑物、天线必须按规定安装航空障碍标志或航空障碍灯。

  另外,禁止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养鸽鸟等飞行类动物。凡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放养活动的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放养的鸽鸟等鸟类自行处理。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禁止在机场跑道围界外5米内搭建任何设施、种植各类树木、取土。

  此次,榆林机场各部门协同走访,是净空保护工作的新尝试,今后将继续与地方政府部门、公安部门等多家单位合作,多措并举将榆林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做的更好,确保机场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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