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co大病医疗补助政策为患病员工雪中送炭
民航资源网2011年11月9日消息:11月1日是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简称“Ameco”)飞机维修部员工陈连庆进行肝移植手术5年零80天的日子,他见到笔者激动地说:“感谢公司,是公司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公司的好政策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使我现在能够更好地回报公司、回报社会!”
2006年8月,陈连庆师傅被诊断患有肝部重病,需要做肝移植手术。当医生向他介绍病情时,陈连庆师傅说:“当时感到阳光明媚的天气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我知道了什么是以泪洗面,不仅为自己身体担忧,更重要的是巨额的医疗费将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他决定放弃手术。”然而,当他把自己的情况向公司反应时,领导说,你放心治病,不要担心医药费的问题,公司就是你治病的坚强后盾。
原来,在2003年Ameco参加北京市医疗保险以后,按照医保“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员工的医疗待遇水平显著下降,为此,Ameco中德高层经理认为,不能因为就医让员工生活贫困。时任财务部部长盖特纳先生提出,员工的收入在就医后,不得低于北京市平均工资的80%,于是,经过多次讨论,2004年6月Ameco颁发了《补充修改2003年补充医疗规定》,该规定确定了困难员工的定义及困难补助的原则。
为了进一步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2006年,Ameco又修改了补充医疗规定,主要是将员工子女和配偶的医疗待遇、生育补充待遇纳入规定中,其中员工子女和配偶患病的个人支出超过限额的部分也纳入大病补助条款中,同时该规定还降低了大病补助的起付标准,加大了补助额度,让员工更多的享受Ameco医疗体系的优越性。也正是有了Ameco大病补助规定的支持,让陈连庆师傅看见了曙光,安心在医院接受了移植手术和治疗,其所花费的36万医疗费,公司为其补助了近30万元。现在,陈连庆师傅已经完全康复,热情饱满地投入生活和工作中,飞机维修部波音飞机维修科经理曲志杰说:“陈师傅现在是排故工程师,飞机有了故障亲自上一线,将问题及时解决在生产现场,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健康的人”。
Ameco大病补助规定中的大病含义实际与病种无关,以员工为例,是他在一个日历年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医保内不能赔付的费用和自费的费用)较大,大到一定的限度,就可进入大病医疗补助。而大病补助的起付线就是进入大病补助的门槛,门槛的高低是由员工的工资收入和北京市平均工资决定的,工资收入越高,门槛就越高。例如:某员工在一个年度内支付的医疗费,经北京市医疗保险和公司补充医疗报销后,个人仍然自付10万元。如果没有大病补助规定,这10万元就只能由员工个人承担。然而,如果该员工在年度内税后收入6万元,按照大病补助规定,经测算还可给其补助77150元。
据统计,Ameco参保以来,从2003年的21人享受到35万元的大病补助到2010年公司拿出140万余元为68名员工补助,连续8年,Ameco共支出978万余元为610名员工和家属进行补助,其中为某员工子女患病支付近46万元,为3名肝移植员工支付近1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