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拟以股票增值权“捆绑”139将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许晓泓 报道:东航8月28日对外披露,其董事会会议已经于8月25日审议通过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草案)》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拟以实施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的方式,对139名公司管理者和核心技术人才进行“捆绑”,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东航称,实施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建立长期激励机制,把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薪酬收入与东航的业绩表现挂钩,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促使东航业绩稳步提升,同时通过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薪酬,有效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巩固和提升东航的人才竞争优势。而该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同意、东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两关后,方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草案)》披露,此次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将采取分期授予、每期分批生效的方式;计划有效期为10年,原则上每两年授予一次,并有两年的行权限制期(即自授权日至首个行权生效日的间隔期);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等,且必须为东航或东航子公司员工。
该计划还设置了多个比例门槛。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当期股票增值权授予时本人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的最高比重不超过40%。计划每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总和,加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所涉及的公司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计划批准日已发行的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在任何12个月内不得获授超过公司已发行的公司股本总额的1%。首次授予的股权总数量不超过公司于本计划批准日已发行的公司股本总额的1%。
记者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中看到,东航首次授予计划的对象包括了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139人。其总授予股数为6054万份,占2011年末东航发行总股本的0.54%,占2011年末东航已发行H股数量的1.73%。其中,24.74%的首次授予数量,计1498万份将授予给东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4556万份则计划授予给东航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人才。
两个草案还对股票增值权计划激励模式、有效期及实施条件,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股票增值权的授予,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办法,股票增值权授予及行权条件,股票增值权的行权、转让、调整等做了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