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飞行员管理制度在中国-中国民航网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陈嘉佳 报道:截至到目前,有1800余名外籍飞行员先后加盟过中国的航空公司,而目前,也有1175名外籍飞行员在中国的航空公司参加飞行。放在十年前,谁都想不到国内航空公司需要这么多外籍飞行员。
"2004年时,国内航空公司的外籍飞行员不足100人,当时民航局就发现外籍飞行员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于是决定制定外籍飞行员的管理办法。"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调研、反复修订,历时一年,民航局出台了《外籍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参加中国航空单位飞行运行的规定》。2005年7月11日,这套长达11页的规定下发至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和飞行院校。"刚下发通知时,我们还有所顾虑,担心《规定》过于严格会影响航空公司引进外籍飞行员的热情。" 该工作人员说。事实上,正是在《规定》出台后,国内航空公司开始加快了引入外籍飞行员的步伐。
《外籍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参加中国航空单位飞行运行的规定》不仅下发到了国内每家航空公司手中,还要求各管理局照此严格监管,各飞行院校照此严格规范外籍飞行员培训、复训等。民航局对外籍飞行员管理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规章里对外籍飞行员申请执照、航空企业对外籍飞行员的雇佣和运行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比如,要求外籍飞行员必须通过申请,符合条件,民航局才会颁发相应的中国航空器驾驶员执照,这些条件包括了体检合格、通过理论考试、英文考试和实践考试等。
为了让外籍飞行员熟悉中国民航的法律法规,民航局还规定在理论考试中,各用人单位应对计划聘用的外籍飞行人员进行理论考试所需的相关知识培训,特别是中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未通过需要补考,应由相关单位提供理论知识的补充培训,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推荐进行补考。
"《规定》下发一段时间后,我们发现有些国家对飞行员有一些特殊的限制,比如,只能在某一家非本国航空公司做某机型的机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简单地说,就是A国给飞行员颁发了机长执照,却只允许在A国以外的国家飞行。按照常理,如果飞行员符合要求取得了执照,那么他应该具备担任该机型的机长的能力,不需要区分国家与航空公司。这些特殊的限制,让人不得不怀疑该机长的能力。民航局本着严格监管的原则,"对于任何带有特殊限制的执照,我们都不予承认。"
这些新情况的不断出现,也推动了外籍飞行员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截至2011年,民航局飞标司先后下发了三次咨询通告对《外籍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参加中国航空单位飞行运行的规定》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具体说明。咨询通告类似于 "司法解释",咨询通告的下发进一步完善了外籍飞行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8月13日,吉祥航空公司"拒让门"事件发生后,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和飞行标准司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加强外籍飞行员管理,民航局对各地区管理局和各运输航空公司提出了五项要求:严把选聘关口、严格合同签订、加强教育培训、严格标准考核、加大监管力度。通知进一步强调了《规定》中的部分内容。
"从目前来看,我们外籍飞行员管理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如果发现制度中出现的漏洞,我们肯定会马上完善修订。"民航局飞标司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