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点一天没人管 捷星航空在华竟没办事机构
资料《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明确:运行规范持有人所在国民用航空管理当局为其颁发的航空营运人合格证或等效文件中所规定的运行条件和限制,同样适用于运行规范持有人在中国境内的运行。《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未经批准和登记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不得开展与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各项业务活动。
航班延误、航空托运行李受损丢失,在航空工具越来越便利人们出行的今天,这些问题可能每天都在上演。问题出在哪里?消费者的权益该如何维护?《法制日报》编辑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特推出专版,精选了两个航空案例来“解剖麻雀”,分析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
说起2013年3月1日乘坐JQ7航班在首都机场降落时差点遭遇空难的经历,崔和平先生至今仍心有余悸。说到针对外国航空公司的消费者维权,崔先生更是充满忧虑和不安。
“我从北京去新加坡,乘坐澳大利亚捷星航空公司航班,往返都遇上了很大的麻烦。”崔先生说,去时,航班晚点24小时,一天一夜没人管,首都机场的航班时刻表上却显示“正点”。任凭旅客们聚集在柜台前焦躁不安,就是没有一个人出来解释一句。“后来才知道,这家公司在中国没有办事处”崔先生说。
回程时在首都机场的遭遇更惨。“差一点就遭遇了空难!”作为国际紧急救援专家,崔先生对飞机的事情非常在行。他说,3月1日凌晨01:15,JQ7航班在首都机场着陆时可能受到“侧切风”的影响,飞机在即将着陆时左低右高失去了平衡,这时,只要翅膀一蹭地面,瞬间就会发生事故。万幸的是驾驶员很机警,马上把飞机拉了起来。
“唉哟!万幸啊!当时我就坐在第一排靠窗位,我看到了机身的倾斜度。”崔先生十分清楚,已放慢的速度和差点就沾到跑道的高度,在这种情形下,再拉起来是不容易的。
“人们都吓坏了,那可真是惊心动魄啊!”尽管是事后回顾一种危难,尽管不失专家学者侃侃而谈的风度,但作为亲历者的崔先生那连声的感叹,怎么也掩不住那种免遭不测和为288位乘客幸免于难的庆幸。
“飞机拉起来后在空中不停地盘旋、盘旋。后来才备降在上海浦东机场。办完入境手续,又没人管了!”崔先生说,人们熬了许久后,才出来一个机场工作人员,说是受航空公司临时委托,送旅客去乘高铁和去酒店。
回京后,崔先生查找到了该航空公司的网站。“我试图通过该航空公司公布的在中国的电话进行投诉,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仅仅是处理票务,无权受理各种投诉。建议我直接向澳大利亚总部发出英文版的信函。”
一趟往返的航程,两个航段,竟然如此坎坷和危险,这是怎么了?
“亲身经历了,我看到的问题不是事件本身,而是管理上的。”崔先生说,对外开放航空市场时,不能只放不管。机内没有汉语服务,地面没有办事机构,消费者遇到问题,投诉无门,束手无策。
让崔先生不解的是,外国商品进中国市场,都要求有中文标识。如果没有,不能进入流通领域。而涉及乘客权益特别是生命安全的航空服务,管理上却存在这么大的漏洞。
崔先生告诉记者,这家航空公司在中国无办事处,但在多个城市开了廉价航线。“不能因为廉价就可以忽视安全。航线是廉价的,旅客生命是无价的。我们不能总是出了问题才痛定思痛,才总结教训。”
为了引起行业管理部门的重视,崔先生于3月1日分别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官方网站向局长信箱、应急管理部门信箱、旅客服务投诉信箱,递交了投诉信,当时都显示已投递成功。
“但是,直至目前还没有任何反馈。”崔先生说,“要么他们的网站形同虚设,要么就是没有引起重视,至少不懂得对旅客提供信息和意见的起码尊重。”
“生命是无价的。中国向外国航空公司开放廉价航空航线,但是不能放任无视消费者权益特别是生命权保障的廉价服务。”崔先生说,“我质疑的是,批准这样的航空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不知管理部门是怎么考虑的。我们想知道,外国航空公司在中国没有办事机构,机上没有汉语服务,不把中国消费者的投诉当回事,这是不是我们管理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