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5周孕妇“强”登机 致航班延误两小时
怀孕超过35周,按航空公司规定一般不予承运,但昨(6)日一名孕妇上了飞机后被发现却不愿下机,航空公司也坚持拒绝运送,双方争持不下,导致飞机推迟起飞2个多小时。
昨日上午7点10分,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简称“白云机场”)从广州飞往青岛的SC9667的航班上,所有乘客已经落座等待起飞。据一名乘客说,这时乘务人员发现头等舱里有一名孕妇,一男一女陪同,经过询问,她怀孕已经35周多,根据规定不能乘飞机。
乘务人员遂劝说其不要乘坐飞机,被乘客拒绝。同航班的一名女乘客称,这一劝说,就是将近2个小时,机组人员也在广播里说明了此事。许多乘客表达了抱怨和不满。
最终,机组人员决定清舱,所有乘客都下了飞机。一名乘客说,这名孕妇及其亲友也一起下机。又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孕妇同意不飞了。
随后,其余乘客上机等待起飞,关闭舱门的时间是9点40分,原定出发时间是7点25分,人为导致延误了2个多小时。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简称“青岛机场”)的一名候机乘客说,机场也已广播,称因乘客原因,该航班晚点。
白云机场工作人员透露,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规定,孕妇是需到航空公司售票点购票。这名怀孕的乘客是由他人代买机票,所以未了解航空公司相关承运规则。而在网上通过代理机构订票,订票员通常不会主动询问乘客是否为孕妇。
链接:怀孕35周(含)以上者航空公司一般不予承运
国内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都做了明文规定,一般来说:
1怀孕不足32周的健康孕妇,可以按一般旅客运输。但切记带上围产期证明,证明自己孕期在32周以内。
2怀孕超过32周,但不足35周的孕妇乘机,应办理乘机医疗许可。该乘机医疗许可应在乘机前7天内签发有效。
3下列情况,一般不予承运:怀孕35周(含)以上者;预产日期在4周(含)以内者;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产后不足7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