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微调航空奖励办法 奖金额或达1.07亿-中国民航网
8月19日,海南省海口市旅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前颁布的《海口市鼓励航空客运开发暂行办法》进行微调解释。据预测,微调后各航空公司今年获得的奖金总额为1.0786亿元,比微调前实际增加596万元。此微调和解释有效期为一年。
海口市旅发委副主任文德林说,此次对航空奖励政策进行微调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确保全年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实现旅客吞吐量达到1100万人次目标;二是为了拉动海口旅游消费,力争全年实现接待过夜游客1000万人次,带动海口乃至琼北地区旅游健康平稳发展。
据介绍,根据此前颁布的《航空奖励办法规定》,“在海口设基地新增注册飞机,当年在海口美兰机场停放过夜不少于300架次并长期(2年以上)在海口结算纳税且飞机座位在150座以下的,给予每座位一次性2万元奖励;座位在150个(含)以上的大型飞机,给予每架一次性400万元的奖励”。微调后,在海口注册新飞机,从注册日的下月起计,在美兰机场停放过夜每月达到25架次(含)以上的,当年就可以获得每注册1架飞机400万元奖励。
此次微调对在海口注册的新飞机奖励政策也做出了灵活规定,将夏秋季奖励时间从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0日,延长至9月30日。对飞机数量多、停放海口过夜飞机次数、航空运力大,市场相对稳定且所占市场份额大的基地航空公司给予总量奖励。即2012年基地航空公司(海航、南航海南分公司)全年进港旅客人次同比增长8%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增长10%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增长12%以上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同时,微调后还增加了中转国际旅客的奖励。航空公司利用网络资源,将国际旅客中转到海口的,按每人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南航海南分公司市场部经理刘亚东认为,基地航空公司在带动海南旅游市场消费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此次海口市对基地公司在过夜飞机和旅客增量上给予的支持,对基地公司来说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未来,南航将在运力调配和积极引导国际客源来琼旅游观光方面加大力度,支持奖励办法的实施”。
据悉,此次微调限定基地航空公司获得的政府奖励金只能留于海口,用于基地公司自身建设发展.如:开发客源市场、设施建设、宣传促销海口形象和旅游产品,以及购置高端旅客车辆。
文德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会加大宣传力度。激励航空公司在下半年采取得力措施,为海口多引进客源,积极推动海口打造适宜城市,推动旅游较快发展。”2006年,《海口市进一步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正式出台。2011年度,海口市奖励航空公司总金额达4163.79万元,共有21家航空公司获得奖励,其中北京首都航空公司独得1058.93万元,香港航空/航空快运公司获得655万元,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获得516.76万元。(陈爱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