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13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预算的通知
根据《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关于申请2013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预算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
根据《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民航局制定了《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即将下发)。为做好2013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预算编报工作,现根据有关规定,启动2013年度民航科教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申报2013年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预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分别对民航科技类项目和培训类项目进行支持。
一、科技类项目
(一)项目类型。分为重大专项、应用技术开发、软科学研究(包括人才培养教学研究)三类。
(二)项目研究领域。可参考“十二五”民航科技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重点围绕《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项目研究。
(三)项目申报和评审
1、项目申报只面向法人单位,不面向个人。请各单位按《民航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项目遴选,通过网络与书面同时填报《民航科技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填报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项目将不再提请专家立项评审。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体现产学研结合特色,项目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中,应包含民航企业单位,项目验收前,项目研究成果应在该企业得到应用。网络申报通过中国民航科技信息网(www.castc.org.cn/keji/)进行,可通过该网站下载相关材料电子模版。纸质材料直接送至: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处,联系人:严俊,电话:010-64473816,
2、请各单位统一组织,集中报送项目预算申请函、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申报清单(附件2),纸质文件务必于2012年11月16日前分别报送民航局财务司和人教司,逾期不再受理。
3、科技项目评审(答辩)工作由人教司牵头组织实施。重大专项项目答辩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上午8时开始,地点为北京九华山庄。其他项目不组织答辩。
4、人教司根据评审结果,提出2013年科技项目资金预算初步建议报财务司审核。
(四)项目申报渠道和数量
1、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科院和民航二所每单位申报重大专项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不超过1项。
2、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科院和民航二所每单位申报应用技术开发和软科学研究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其他单位不超过2项。另直属院校每校还可再报2项人才培养教学研究项目。
二、培训类项目
(一)项目类型。1、专业司局组织举办的涉及全行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技术人员复训和知识更新类培训(包括各类监察员培训)项目;2、涉及民航专业人才培养的专题培训项目;3、涉及全局性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专题培训项目。4、涉及培训的其他项目。
(二)项目申报
1、第一类项目由各专业司局报人教司汇总,第二类项目由直属院校报人教司汇总,第三、第四类项目由人教司提出。
2、申报单位应分别向财务司、人教司报送培训项目预算申请函、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民航人才培训申报表(附件3)。
3、各类培训项目经人教司审核、汇总后,将培训项目资金预算建议报财务司。
(三)报送要求。各专业司局、直属院校务必于11月12日前将附件2纸件和电子版报人教司,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
2、2013年民航科技项目申报清单
3、2013年民航人才培训申报表
4、民航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