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机场查获一把仿真狙击枪-中国民航网
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蒋芳 报道:近日,北海机场安检站在一名乘机旅客托运行李包内查出长约1米2的重金属仿真狙击枪一把,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仿真枪的携带者是一名乘坐北海飞往昆明ES5872航班的10岁小孩,从小孩口中得知,其非常喜欢这把仿真狙击枪,几乎花了一大半的压岁钱所购买。一听说这把仿真枪不能带上飞机,都急得快哭了。值班民警虽然于心不忍,但是不得不依法处理。 北海机场公安分局在此提醒广大旅客:乘坐飞机之前,先检查自己的行李中是否携带有禁运物品,以免给自己的行程带来不便。 禁止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 (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 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