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司局长公干 未享受航空公司VIP待遇
昨日,香港议员再次就港府司局级官员外访机票及酒店安排提出质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回应称,根据各政策局记录显示,目前并没有港府司局长级官员在外访期间,曾接
昨日,香港议员再次就港府司局级官员外访机票及酒店安排提出质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回应称,根据各政策局记录显示,目前并没有港府司局长级官员在外访期间,曾接受航空公司提升机位或酒店房间等级的安排。
上月底,香港审计署发布了《行政长官离港职务访问的酒店住宿安排》报告,港府官员外访交通住宿安排一时成为全港关注的热点。昨日,立法会议员谢伟俊就港府司局长官员外访机票及酒店安排向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提问。
谢伟俊议员指出,有资深航空业人士透露,过往司长及局长级官员外访期间,航空公司均刻意为他们安排豪华套房及提升机位等级等超级贵宾式待遇。
对此,郑汝桦透露,自回归15年以来,根据各政策局的记录显示,港府司长及局长级官员于外访期间,并没有曾接受航空公司提升机位或酒店房间等级的安排记录。
当面对议员“有何机制规管港府官员外访住宿安排”的疑问时,郑汝桦表示,现行的《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及《公务员事务规例》分别就政治委任官员及一般公务员到外地公干的相关安排都作出了规定。
郑汝桦说,根据上述《守则》及《规例》,政治委任官员及公务员到外地公干需向上级提出申请,并按当中订明的交通安排和膳宿津贴额领取津贴。同时,郑汝桦也指出,政治委任官员及公务员受多项与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有关的法例条文和行政规定所规管,涉及范畴包括接受利益或款待,当中包括《防止贿赂条例》。政治委任官员与公务员如未得到行政长官或有关上级的许可而接受任何利益,即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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