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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出台通用机场建设标准-中国民航网

hkxyedu.com 2011-12-02 17:13:22航空公司
  中国民航网 记者许晓泓 报道: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点燃了通航产业快速发展的炉火。为给我国通用航空发展打好基础,民航局机场司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编写了《通用机场建设标准》(初稿),并从

  中国民航网 记者许晓泓 报道: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点燃了通航产业快速发展的炉火。为给我国通用航空发展打好基础,民航局机场司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编写了《通用机场建设标准》(初稿),并从11月30日起至12月10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个专门为通用机场建设制定的标准,并确立了安全、适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原则。

  正在征求意见的《通用机场建设标准》为四章三十条,对通用机场选址、通用机场配备设施以及通用机场抗震设护和环境保护三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制定初衷为规范我国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障通用机场的安全性。所有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通用机场都为该标准所规范,但接纳30座以上航空器进行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临时起降点、水上机场以及可以或已经开展通用航空业务的运输机场,参考国外做法与我国的相关安全规定等,不在本标准的作用范围之内。

  标准征求意见稿将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三类:一类是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二类为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其他通用机场为三类。

  记者注意到,即便是要求最高的一类通用机场,其在选址、机场排水工程标准等方面,都较现行运输机场建设标准更加宽松,机场司在对该标准条文进行的注释中举例说,多项在运输机场选址中可起到一票否定作用的因素,在通用机场选址时被改为应充分考虑影响;在运输机场建设中占相当成本比例并要求必备的空管设备,在通用机场建设中也有所放宽,二三类通用机场设置甚至可以不设置塔台,不必建立自己的气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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