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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或采取反制 绝不支付欧盟航空“碳税”

航空教育网 2011-12-02民航新闻
  尽管受到多个国家的强烈反对,欧盟仍旧坚持明年开始向航空公司收取“过路费”。目前正在举行的德班气候大会上,欧盟气候谈判代表梅茨格强调,欧盟在2012年把欧盟和进入欧盟空域的国际航空运输纳入碳排

  尽管受到多个国家的强烈反对,欧盟仍旧坚持明年开始向航空公司收取“过路费”。目前正在举行的德班气候大会上,欧盟气候谈判代表梅茨格强调,欧盟在2012年把欧盟和进入欧盟空域的国际航空运输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以下简称“ETS”)的决定不可更改。由此针对碳税一事,欧盟与多国的博弈进一步升级。昨(1)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CATA,China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简称“中航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欧盟一意孤行,中航协将呼吁中国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和反制措施,以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梅茨格表示,德班气候大会不论产生什么结果,欧盟都会执行“碳税”决定。当有记者问及航空“碳税”是否会给航空旅行增加成本并带来不便时,梅茨格说,现有的航空机票已包含很多税,“碳税”不过是很少的一点钱。

  然而,据国际航协测算,欧盟的做法将使全球航空业成本明年增加34亿欧元。同时,由于欧盟设定的免费配额逐年递减,以及航空公司机队规模和航线网络的扩大,航空公司将要缴纳的“买路钱”也将逐年增加。其中,中国民航业在2012年将多支付约8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缴纳的“碳税”将超过30亿元人民币,9年累计支出约176亿元人民币。分析人士指出,征收“碳税”不仅会让航企背负沉重的负担,也会让去往欧洲的旅客支付更高的机票价格,并非欧盟所说的“小钱”。

  据了解,ETS存在多项不合理之处,包括:没有对发展中国家的航空运输业发展需要做出合理的安排,违背了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领域普遍遵循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违背了《芝加哥公约》和国际民航组织对航空减排的基本立场;实施范围超越了欧盟的管辖权,违反了惯例国际法,并触犯了国家主权;实施对象颠倒,没有首先针对飞机及发动机的制造商,减排没有直接从源头抓起等。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秘书长柴海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态:“对于欧盟单方收取碳费一事,中方会坚决反对。目前中航协计划在今年底向德国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具体诉讼时间没有确定。如果欧盟不顾各方反对坚持征收‘碳费’,相信中国政府也会采取更加强硬的方式进行抵制。”

  此前,有消息人士透露:中国民航局已做好准备,如果诉讼和交涉等方式效果均不理想,那么中国航企也绝不会向欧盟支付一分钱“过路费”。而这一态度预示着欧盟收取碳排放费的计划无法推行。不仅如此,有消息显示,中航协已计划建议中国政府从明年起对进出中国的欧盟成员国航班征收比ETS力度更大的“碳费”。

  同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还告诉记者,反制的措施可以是多样的。举例来说,中国是空客公司最大的买家之一,截至2010年10月底,共有637架空客飞机在中国内地运营。由此可见,中国手中握有与欧盟谈判的筹码。应对欧盟的碳排放费,中国只要政治谈判与法律诉讼双管齐下,欧盟将很难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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