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获证监会核准发行至多88亿公司债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600115)12月14日晚公告,公司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600115)12月14日晚公告,公司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8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50%,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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