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秩序:恶劣的天气,刁难的旅客
常坐飞机的人对晚点都有切肤之痛。笔者有次坐晚上9点多的航班,延误到凌晨3点才飞,看到空乘人员一样无奈,随口问“你们最烦恼的是什么”,回答说“一是恶劣的天气,二是刁难的旅客”。
这次经历使笔者意识到,晚点中没有受益者,非一句“航空公司太差了”或调侃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英文缩写)就是“经常取消航班”(Chinese Airlines Always Cancel)所能涵盖。飞行和天气的矛盾,和调度体制的矛盾,旅客和航空公司的矛盾,和空乘人员的矛盾,旅客之间的矛盾,多种情况并存。旅客是“上帝”,但高空中的“上帝”不是局外人。
不久前,瑞士国际航空公司(Swiss International Air Lines Ltd.)由苏黎世飞往北京的航班,起飞6小时后,因机上两名中国旅客就餐时由于椅背后放产生纠纷和殴斗,打人一方被控制后在机舱后部吼叫了一个多小时,机长决定返航。机上搭载近200名乘客。飞机返回苏黎世后,警方将二人逮捕。
全球范围内对于旅客的不轨(如辱骂甚至殴打空乘人员,闹事,破坏公物,威胁甚至危害他人安全,对飞行秩序和安全形成威胁等)均处置严厉。英国《空中航行法》规定醉酒后上飞机或在飞机上醉酒的旅客,可能面临5000英镑或最长2年的监禁。上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将不服从机组人员的行为定为犯罪,对机组人员进行言语或肢体上的威胁、恐吓或殴打均是重罪,最高可判20年有期徒刑和1万美元罚款。
2008年英国的世界名模坎贝尔乘坐英国航空公司(British Airways PLC,简称“英航”)航班,发现一件行李不见了,大发脾气,还朝闻讯赶来的警察吐口水。结果被警察铐走,最终被法院判决200小时的社区劳动,外加4500英镑罚款,英航将坎贝尔列入“黑名单”,很久后才删除。目前,美国每天被拒载的旅客有数十位。
笔者并不鼓励国内航空公司简单移植外航的“零容忍”和“黑名单”做法(这涉及到触禁行为是否明确告知、有无通过信息平台公开发布、拒载是基于航空安全还是基于航空公司经济利益、黑名单的核准主体等许多方面),但笔者赞同,为构建安静和谐的空中秩序,要加强航空秩序教育和对不轨行为的惩戒力度。我们无法想象也无法承受万米高空之上的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