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拟将运输航空类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中国民航网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许晓泓 报道:4月12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和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有意将自身拥有的航空运输业务及旗下航空类资产逐步注入该公司,以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两家股东与海航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而若这些计划全部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在海航股份新近非公开发行实施之日起的60个月内,海航集团旗下全部运输航空类资产将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海航股份公告称,其于4月11日收到了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
两份承诺的初衷均被定义为为避免并有效解决与海南航空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但两家股东航空类资产注入海航股份的时间点不全然相同。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的承诺是,在海航股份2012年中报披露前完成其对大新华航空航空运输业务以及大新华航空持有的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托管事宜。随后根据海航股份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及盈利状况,在新近非公开发行实施之日起的36个月内,通过股权转让或其他重组行为,将大新华航空持有的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注入海南航空。而在该次非公开发行实施之日起的60个月内,将大新华航空所有航空业务适时注入海航股份,以彻底解决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
和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承诺的三个时间节点相比,海航集团的承诺更为利落。在海航股份2012年中报披露前完成其对海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航空公司股权的托管事宜。自该次非公开发行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根据海航股份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及盈利状况,通过股权转让或其他重组行为,将海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包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香港航空有限公司在内的航空公司股权注入海航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称,海航股份两家公司的全部承诺,每一环节都需要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而海航集团只是把运输航空类资产注入到海航股份中,其旗下拥有的公务机板块因不涉及同业竞争问题而并未被提及,有消息称,该板块已经组建为金鹿公务机集团。此外,在去年10月,海航股份已受让股权方式成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二股东时,也曾以现金出资方式成为大新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的二股东,而后者的大股东为海航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海航集团后期会否将大新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这种航空运输类相关资产也注入海航,尚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