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察:教育惩戒从“两难”中突围(组图)
2月23日中午,武汉市武昌实验小学六(1)班两名小学生在学校操场边的花坛前种下5棵矮冬青。前几天打球时,他俩不小心踩坏了树木。由于学校的违纪处罚条例是学生自己投票选出来,他俩心甘情愿“自罚”不
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惩戒” CFP供图
2012年新学期开学初,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尚贤乡尚贤中心小学一位教师要求班上3名学生各上交100元“违纪押金”。按照该教师的说法,收押金是想督促学生在校遵纪守法。据学生家长反映,如果学生在校违纪,押金将会被逐一扣罚,直至扣完为止。
通过这一事件,公众在感叹该教师行为荒谬的同时,也对教育惩戒在现实操作中表现出的软弱、扭曲状态表示不解。
而反观家庭教育领域,2011年以来,少数中国父母仿佛一下子成了严苛教子的“怪兽”,“狼爸”、“鹰爸”层出不穷。“怪兽家长”的始作俑者是美国耶鲁大学华裔教授蔡美儿,她的《虎妈战歌》一书震动世界,其严厉的教女招数更是让许多人叹为观止。在“虎妈”旋风的带领下,“三天一顿打,孩子进北大”的香港“狼爸”闯进人们的视线。进入2012年,“怪兽家长”热度仍然不减,更成为一些父母效仿的对象。
日前,在一趟列车上,南京的何女士因6岁儿子不敢一个人上厕所,于凌晨3时逼儿子脱光上衣在车厢连接处站军姿。据了解,何女士是在效仿近日流行于网络的南京“鹰爸”训练“裸跑弟”的做法,目的是锻炼儿子的意志力和胆量。
一时间,许许多多另类的所谓教育“惩戒”行为叠加起来,让人们不免在惊诧之余警惕地发出疑问:面对学生的违纪行为,教师为什么不能采取更为有效的惩戒方法?为什么某些家长有时把孩子宠上天,有时又对孩子的点滴问题揪住不放,动辄施以严苛惩罚?如何实施教育惩戒才能有益于儿童与青少年成长?
1 惩与不惩的“两难”
“学校拿我没办法”、“哪个老师敢惹我,我就找帮哥们儿收拾他”……面对一些学生的“豪言壮语”,江苏省大丰市大桥二小副校长梅志军和许多教师一样,困惑、烦躁、无奈。
近年来,各地不断有学校和教师因惩罚学生被家长告上法庭,各媒体不时曝光“恶师”事件,教育部门也三令五申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体罚还好界定,可“变相体罚”却让人摸不清道不透,导致一些学校和教师谈“惩”色变。教师越来越难当,学生越来越难管,正成为当前中小学教师的普遍感慨。
“一头是越来越大胆调皮、难以管束的学生,另一头是各种惩戒学生的"禁令"、少数家长的非难以及社会舆论的苛责。身为教师,经常陷入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有时连自己是否还有批评学生的权利都拿不准,有时又忍不住对学生板起脸就训。”梅志军说。
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梁威研究员看来,教育者越是身处两难境地,对待学生的错误就越容易走极端。
重压之下,有些学校和教师选择了对学生放任自流。最极端的例子发生在4年前,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两名学生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其间,授课教师杨某某只口头上批评了一句,并继续上课直至下课。该教师也因此被人们冠以“杨不管”称号,受到社会舆论强烈抨击。
相对于放任学生的“前车之鉴”,有些学校和教师则倾向于实施惩罚,却往往因为惩罚方式不当、程度过重等问题与学生、家长发生冲突。
近日,河南省长垣县第一中学多名学生因带手机上学遭到劝退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去年4月长垣一中制订“6条禁令”和后来的“7个不准”到现在,至少有31名学生因违背校规被劝退。长垣一中政教处今年2月23日发出的一份处理通告显示,18名学生因带手机上学、2名学生因吸烟被劝退。
梁威认为,当前许多学校和教师的惩戒办法存在简单化的倾向。“同时,许多家长也存在着教育方式简单化的问题。长春市曾对100位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71%的家长对孩子都有过非理性的情绪化宣泄。”
梁威建议,面对未成年人身上出现的种种问题,首先要区别的是,以下跪、抽耳光、脸上刺字等“非常手段”进行惩戒,其目的不是教育,而完全是实施者变态心理的发泄,其动机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其次,采取训斥、讽刺、辱骂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惩戒,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的伤害不容小视。
“实施教育惩戒需要"对症下药",走出简单化处理的误区。”梁威说。
2 “惩罚”为啥会变形
惩还是不惩?惩戒要到什么程度?近年来,教育惩戒问题社会关心、学校担心、家长揪心,其实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成因。
“直升机父母”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一个新词。这些父母时时监控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希望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除了不计成本为子女花钱“投资”外,他们对孩子的呵护也到了费尽心思的地步,生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总之,他们就像直升机般盘旋在孩子的上空。
在北京教科院原院长文喆研究员看来,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正是一个“直升机父母”超级大国。“中国父母重视儿童的程度世界罕见。一旦有了儿女,父母会处处先想到孩子。他们宁可自己吃苦,也要千方百计地让孩子尽可能过上好日子。”
首都师范大学劳凯声教授则认为,中国独特的育儿文化与已实施超过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叠加,更加剧了中国父母对孩子的复杂心态。
近年来,许多相关研究都表明,中国家长对孩子普遍抱有过高期望。许多人把孩子看成父辈理想和意志的一部分,因而怀有强烈的望子成龙心态。同时,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又使2个、4个,甚至6个成年人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一个孩子身上。
“这样一种复杂的心态导致许多家长身上出现了近乎矛盾的纠结。他们中的许多人,一方面对孩子过分照顾,唯恐出现任何意外;另一方面又对孩子的学习几近苛求。这种纠结的心态影响着家长与学校关系的走向家长普遍希望学校能接过自己那一棒,一方面极尽所能地呵护学生,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方法帮助学生升入好学校、成为"人上人"。”劳凯声说。
文喆研究员认为,当前的家庭教育及社会观念过度聚焦未成年人,尤其聚焦其学业进展,却忽视了未成年人应当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应当经受挫折与磨炼,这无形中增加了未成年人出现行为问题的可能性,从而也加大了学校教育的责任与工作风险。
面对来自家长的强烈需求,面对尊重孩子的理念趋向放任溺爱的极端,学校和教师常常在迎合与坚持的选择中迷失。同时,又因为对教育方法的“度”把握不当,导致惩戒扭曲变形。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某初中一女生因不堪学习压力出走。据了解,在其所在班级,教师曾组织考试成绩排名全校1000名以后的6名“后进生”合影,其中就有她。
“在一些学校,教育惩戒的对象发生了变异,由道德不良变为成绩不良。分数被视为学生一切行为的标尺,以及学校与教师是否对其实施惩戒的依据,有必要引起我们的警惕。”文喆尖锐地指出。
3
小惩是为了大戒
许多教育专家都强调,提倡教育惩戒,有必要从一开始就强调谨慎使用惩戒。
然而,惩戒的依据是什么、到底该怎么惩戒又让教师们望而却步,抑或使一些教师曲解法律,滥用惩戒权。
当前,把惩戒纳入学校规范,甚至上升到立法层面,使惩戒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经成为学校和教师的普遍呼声。
在四川省武胜县街子初中教师符礼科看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中小学生正确的日常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可“规范”只是规定了该怎么做或不该怎么做,却没有规定违反了“规范”该接受什么处罚。例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十六条“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那么学生迟到、早退、旷课又该如何惩戒呢?教师很难把握。
如果以学校为主体进行了清晰界定,学生及其家长就会事先明白违反规定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从而尽量避免违规违纪,教师也就可以依照规定来实施处罚。
日前,正当不少学校和教师对教育惩戒“望洋兴叹”时,湖北一所小学的教育惩戒却在悄然发生变化。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实验小学有一份特别的《学生管理条例(试行)》。学校先在全校范围内向学生征集对不文明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又请全校学生对各项处理办法进行投票,以票数最高的几项作为学校针对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条例”。
据了解,“条例”共有七大条,主要由班主任实施。比如,“污染墙壁:自己(或请家人协助)清理墙壁上留下的污渍,体验劳动的艰辛,学会珍惜劳动成果。损坏学校树木:自己为学校补种同样的树木,并保证存活。不尊重或欺负其他同学:独立反思5—10分钟,再向被欺负的同学赔礼道歉,必要时还需要在全班作书面检讨……”
在该校校长张基广看来,惩戒的根本目的是教育,惩戒条例由学生自己作主,是为了达到“小惩大戒”的效果,最终促成学生的道德发展。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实验小学也是一所以实施有效教育惩戒实践知名的学校。该校把可接受性原则视为实施教育惩戒最重要的原则。
“只有当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才有可能在动机层面上改正错误行为。”该校校长李亚说。
在李亚看来,一定的惩戒是否具有可接受性,主要看其是否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现实社会角色。同时,惩戒应该以一定年龄阶段学生的普遍的现实主观感受为主要依据,而不是采用成人的或者一般的社会标准。“换句话说,惩罚是否可接受,一切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准。”记者 张滢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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