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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招飞局局长解读青少年航校五大惠生政策

2015-04-27空军招飞
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近日制定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从2015年起,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

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近日制定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从2015年起,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空军招飞生源主要省份,依托优质高中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每年招收10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培育输送热爱空天、矢志飞行、素质全面的优秀飞行学员。这不仅是军事飞行人才招收培养的重大变化,也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了圆梦飞行、励志成才的崭新渠道。

空军招飞局局长彭军霞26日就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校、学生及家长关心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详细解读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五大惠生政策。

政策一:单列招生计划,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

优质生源是确保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培养高素质新型飞行人才的基础。《办法》明确,空军与地方教育部门建立军地合作、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招生工作机制。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实行计划单列。

彭军霞介绍,空军招飞机构将对报名考生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三个方面考查。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空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障公平,保证质量。具体审批录取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

政策二:多项措施并举,保证选拔公平公正

空军始终重视招飞风气建设,《办法》也明确审批录取要保障公平。彭军霞说,空军将采取强化教育管理、实行信息公开、严格检查监督等办法大抓廉洁招生,保证选拔公平公正。此外,学生参加招生选拔的检测、食宿等费用也都由空军承担。

政策三:专项经费支撑,吃穿住学有保障

学生被录取后,将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彭军霞表示,空军将为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发放具有空军特色的校服,按月发放生活津贴;承办中学将减免部分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成绩优异、现实表现好的学生还将获得空军提供的专项奖学金。

政策四:倾斜教育资源,厚实文化基础素质

彭军霞说,随着空军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对飞行员文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空军招飞文化起点已提高到一本线。《办法》将“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较高”作为遴选承办中学的基本条件,明确承办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就是为了厚实学生文化基础,实现文化学习与航空特色教育两不误、双提高。

政策五:开展飞行训练,考核结果计入招飞选拔专业成绩

彭军霞介绍,学生在校期间,在完成国家规定高中课程学习的基础上,还将针对飞行学员素质要求,进行定单式培养,利用早操、体育课和寒暑假等时间,采用课堂教学、课外实践、专家讲座等方式,开展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航空特色教育活动,初步计划按照思想政治、军事素质、航空理论、身体心理和航空实践等5个模块开设课程,着力厚实学生综合素质基础。

毕业生高考志愿应当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飞行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未录取为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志愿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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